你知道要怎麼當女主角嗎?
  像克莉絲這樣的人就是女主角。


  我一個人在房間,把玩著手上的匕首,夠鋒利,可以被反射地閃亮亮。
  真是漂亮。
  我將泰迪熊放在地上,奮力將匕首往他胸膛一刺。裡頭的棉花都散落開來,散在空中,落在我漂亮的髮絲上。
  我使勁撕開它的皮,棉花飄地更有詩意了。
  抓起一把,我將它往上拋,開心得在棉花雨中轉圈。
  美極了,想我這樣的女主角就該配這樣的場面。
  轉地頭有有暈後,我跌坐在地上,看著只剩下皮的泰迪熊。

  它會痛嗎?
  當然不會。我放聲大笑。

  我扯去它的雙眼,我早看它不爽很久了,老是自以為是地盯著我,把我當犯人監視。
  還真了不起啊。
  我看著握在手中的珠子,隨後拋向我不知道的地方。

  只是個配角而已。

  這隻泰迪熊我其實一點也不喜歡,只不過女生都該有個帶在身邊的娃娃,讓我看起來更可愛罷了。我現在早已長大,這種東西也沒有價值了。
  我還記得,這是一個被稱作「媽媽」的下人給我的,好像是三歲的生日禮物吧,無聊透頂。
  在我六歲那年,那個下人就把我留在路邊。
  身為下人、身為配角,竟然把我丟在人來人往的路上。
  我一直很討厭走到街上,汗味、酒味、煙味、雜牌的香水味全都夾雜在一起,真是令人作惡。
  過了很久以後,另一個下人把我接到另一個地方,叫什麼鬼修女的,我一直記不得她的名字,畢竟,我沒必要知道配角的名字。她把我帶到一個昏暗的地方,那有一大群小鬼頭,吵都吵死了,和我之前的房子比起來更加破爛不堪。
  但我沒有反對,我知道這是女主角必經的路程。
  背景總要可憐一些,對吧?

  為了當好主角,我做了所有主角該做的事。
  我研究過了,為什麼總有女的名名長得不好看,又或著是窮人孤兒,但她們就是能當女主角、就是有人愛她們愛到死去活來?就是因為她們有著善良的心、不會虐待小動物的心、捨不得別人難過叭啦叭啦叭的。
  可笑至極,這不都是寫出來的?
  我明白這是公式,套用了幾千年的公式,小說、故事書、舞台劇演到都要爛掉的公式。
  像克莉絲我這樣,對待每個人都要微笑,想一個可愛的招牌動作,偶爾做些傻理傻氣的事,有東西吃的時候,明明知道是吃剩的也要和別人說「來,我們一起吃」,看到路上的野狗野要裝一下同情心,就這麼簡單。
  這幾年我都是這麼做的啊。

  不夠……還不夠……
  我看著地上的棉絮,勾起一抹笑。
  太白了,總該加點東西。
  拿起旁邊的匕首,我輕輕劃著食指,一道鮮血慢慢流了出來。
  好美。
  淡淡的刺痛從指尖傳入神經,但這感覺卻讓我心癢。
  不夠……還不夠……

  喔對了,你知道為什麼有些人會當反派嗎?
  因為他們做出傷害人的事。想把某人剁成碎末餵野狗的心態誰沒有呢?但正派和反派最大的差別就是有沒有做出來。
  反派的人總是控制不了情緒,真是沒用。就算反派幾乎是漂亮的人我也不想當,因為主角一定都是正的,他們都說什麼正義會戰勝邪惡,所以不是正派就不是女主角。
  遇到再白目的人也不能說出來,連抱怨都不行。
  為什麼?
  因為這樣就會被發現啦。
  所有事都不能說,只要會被人察覺的都不能說。說出來,就會被當成壞人,就沒辦法當主角了。
  世界上沒有可以訴說的人,你今天和他說了幾句怨言,他一定會記下來,「什麼嘛他也是這種人」這個念頭就會離不開他的腦子,更可能會說出去。
  太危險了。

  像我能做到這樣的人才有資格做主角,別的就只有當配有的份。

  從出生開始,我就知道我要當主角,總有一天,我會遇見王子,真正的男主角,但他在哪呢?
  想到昨天齷齪的事我就一陣噁心,我不自覺加深力道,讓痛處抵過記憶。
  原本以為,那個人會是王子,但他卻在昨晚強暴了我,我說了不要,在婚前有性行為是妓女的行為,可是他完全不顧我的反抗,還叫了更人來。
  噁心,真的好噁心。

  我拿著刀瘋狂的割,手上出現一道道血痕。
  那是恥辱!極大的恥辱!
  一個妓女要怎麼當女主角!
  那我這麼久的努力算什麼!
  那個人根本不是王子!他是畜牲!忌妒我的畜牲!
  為什麼!
  我竟然被一個畜牲給陷害了!

  昨晚,我再次醒來之後他們就不會動了。
  當然,不是我。如果我殺了他們就沒辦法當女主角了。
  一定是王子,他其實一直在遠方注視著我。
  對,是他救了我,把我從惡魔手中就出來。
  我還是可以當主角的,這是我應得的。
  其他人全都是蠢蛋,他們以為可以害得了我,哈,不可能!
  像我這樣就是天生的主角,聚光燈都該打在我身上!
  想到這裡,臉上不自覺掛起驕傲。

  我躺在地上,鮮血像朵朵玫瑰,開滿地面。
  屬於女主角的玫瑰。
  我閉上眼,等待。
  我遇見了我的王子,而他會來的。


  是的,等會兒王子就會來接我。

  是的,王子會牽起我的手,帶我過真正的生活。

  是的,等我再次睜眼。

  是的……

  是的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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